四川:单独两孩实施前违法超生 照罚不误

2013-11-19 10:42:07出处:其他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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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是我国人口政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作出的又一重大调整。四川省何时可以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该新政正式实施前生育二胎的,是否会被定为违法并受到怎样的处理?昨日,省人口计生委就“单独两孩”政策相关问题向媒体公布了相关解答。

  ■焦点解读

  不会产生生育堆积现象

  记者:“单独生二胎”新政的实施是否会导致我省出生人口大幅增加和生育堆积现象,增加卫生、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压力?

  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据调查测算,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新增人群和补偿生育总量不太大。加之受育龄群众的年龄、健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政策引导的作用,不会产生严重的生育堆积现象,不会给卫生、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增加太大的压力。

  计划生育工作不会放松

  记者:单独两孩政策的启动实施,是否说明计划生育工作会有所放松?

  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我省作为人口大省,人口多、底子薄、欠发达的省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压力将长期存在,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仍将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必须常抓不懈。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确保生育政策的严肃性。

  ■相关链接

  最快三个月

  或有地方落实“单独二胎”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近日接受媒体采访表示,依据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法,各省份落实“单独二胎”政策,必须要经过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对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相应修订,或增加补充细则。省级人大常委会一般两至三个月召开一次,照这样看来,地方落实“单独二胎”政策,最快还要三个月到半年左右。陆杰华认为,总体估计,2014年,会有不到一半的省份,落实“单独二胎”新政;“十二五”期间,绝大部分省份都会落实新政。(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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