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链拴养男童 福利院称无奈当借口

2012-07-03 10:14:22出处:其他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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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市民称在浙江苍南社会福利院发现智障男孩被护工套上铁链“拴养”。目前苍南县宣传部表示,已经介入事件的调查当中。7月2日深夜,浙江省苍南县针对事件公布了五条最新整改情况。通报称,7月1日晚,苍南县民政局连夜召开党组会议,对苍南县社会福利院院长做出停职接受调查的决定。

被拴男童:有暴力倾向?

  6月29日,记者实地探访该福利院,发现两名智障小男孩正被铁链和布条拴着。温州苍南县社会福利院为何要铁链“拴养”障男孩?为何要用到拴养动物的铁链来拴养一位手无搏鸡之力的智障男孩?

  据苍南县民政局介绍,苍南县福利院共收养了21名孤儿,其中19名孩子有肢体残疾或智障,最小的1周岁左右。照顾21名孤残孩子生活起居的4名护工,都是当地农村妇女,平均年龄超过60岁。

  报道中涉及的两名孤儿,一名孤儿叫小群(化名),2010年1月18日入院收养(由于还在襁褓之中,不知具体出生时间,因此户口登记时间也为2010年1月18日);另一名孤儿叫小城(化名),2004年3月27日出生,2004年5月入院。

  其中,小群由于患有先天性聋哑和羊癫疯,大小便失禁,解大便时用布条固定着;小城本身患有精神分裂症,情绪十分不稳定,平常有暴力倾向,保育员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在其情绪不稳定时,无奈之下用铁链将其拴住。

女护工:没办法只好拴起来

  该福利院一名女护工说,之所以要拴起来,是因为这个孩子喜欢随处大小便,怎么也教不好,有时候还会打其他孩子,“没办法只好拴起来”。乍一看,女护工的回应也颇为站得住脚,但仔细一琢磨,却发觉“没办法只好拴起来”是站不住脚的!一方面,智障儿童也是儿童,他们也该享受自己的权益,比如说教育,通过教育让智障儿童了解社会;另一方面, 女护工的指责就是要照顾好智障儿童,不但要照顾他们的生活,更要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他们的“不良行为”,让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智障儿童,是这个社会中最为弱势的群体之一,被抛弃的智障儿童更是如此,他们无法像正常孩子一样享受父母的关怀。于是,国家为了保障这部分儿童的利益,设置了社会福利院等公益机构来收容照顾他们,可以说,福利院是这些弃婴、孤残儿童唯一的可以安身立命的家园,但是,这里的护工却用铁链拴住这两个智障儿童,让人感到心酸的同时,更让人感到气愤。

  福利院不是看守所,孩子本身智力有限,无法达到护工的要求也是情有可原,智障不是孩子的错误,院方却因此“惩罚”孩子,拿铁链拴住他们,实在有违人伦。这些是无辜的孩子,不是什么可以被圈养的家畜。

  对痴呆儿童,训练其自理生活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本就是福利院的责任,把这些智障儿童拴起来,根本无法让他们学会生活的基本技能,连这点常识都不懂的人是怎么被选为护工的,不禁让人在心中起疑。这些护工这么做也许是出于无奈,但更多的是无知。

福利院:农村妇女作护工,省钱!

  那么,福利院为何要选这些文化程度不高,没有基本教育常识的农村妇女做护工呢?根据福利院的说法,福利院的日常管理是承包给个人的,护工也是承包人请的。显而易见,聘请这些平均年龄超过60岁的农村妇女更加节约成本,节省下来的钱自然落入到了承包人的口袋。

  显然,福利院把日常管理承包给个人后不能做“甩手将军”,监管一旦缺失,各种问题必然接踵而至。有效的监管不仅应该包括福利院对承包人的监管,还应该包括监察机关对整个福利系统的监管,如果福利机构本身就存在问题,又何谈监管他人。国家拨划的款项是否真的花在了这些儿童身上,中间有没有人借机牟利,都需要有力的监督和有效的管理。

  儿童福利院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是公益机构,它是用来保护儿童的公民权利以及生存、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的,不应该沦为私人牟利的工具。监管部门应该行动起来,彻查其中存在的问题,为这些无家可归的儿童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园。这次苍南县是在事后才进行整改工作,对受害儿童已经造成了身心伤害,相关部门应该引以为诫,保障孩子的最基本人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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