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单扶梯事故教训:最大的隐患是家长的疏忽

2012-02-06 09:59:49出处:其他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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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西单发生扶梯事故,一名男孩被夹死,公共场所的扶梯安全问题一时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仅仅是扶梯的夹角和那些不够完善的设施吗?记者兵分几路走访北京公共场所扶梯,发现在明显的警示标志前,很多家长依旧选择漠视,带着孩子“勇闯雷区”。

  现场·北京站扶梯

  10个孩子只有一个被抱着

  昨天上午10时,北京站。站前街北侧的上行扶梯口贴着“老幼乘电梯需小心搀扶”的告示牌,过街走廊上,还安装了1米多高的护栏。扶梯并不快,一位中年男子在上扶梯时因为没有扶,结果失去平衡差点摔倒。

  由于正是返城高峰,从北京站上过街天桥扶梯的人特别多,带孩子的也不少。在大约8分钟的时间里,共有10个带着孩子的家长通过扶梯过街。这些孩子小的两三岁,大的也不过十岁。记者注意到,家长拉着孩子手上扶梯的有7个,抱着孩子上扶梯的1个,让孩子自己走的1个。还有一个孩子大约七八岁,从上扶梯前就抱着两个大纸箱子,跟在妈妈身后,一直走过天桥走到北京站路口的地站,这一段路大约有1公里。

  一位带着小孩乘梯的年轻妈妈说,她是从东北来京打工的,儿子才3岁,对乘梯的知识了解得不多。记者又问了两三名带孩子乘梯的家长,都没有说出乘梯的相关要求。

  记者在北京站西南侧下地铁时,看见台阶上有个两岁左右的小男孩自己往下走,在他的身旁没有父母的踪影。

  现场·君太百货/大悦城

  标志明显 加装护栏

  在西单北京君太百货内,1层到7层的扶梯夹角前都有明显的提示:请勿将头手伸出扶梯外,扶梯的入口脚下也有提示:小心长裙和鞋带,出口处也有乘梯的安全提示。这里扶梯的扶手都是红色的,非常明显。

  一步之隔的大悦城内,扶梯的入口和出口都有服务人员守候,随时提醒顾客乘梯安全。从1层到6层的长梯两侧还加装了1米多高的有机玻璃护栏。

  来逛商场的王雨林告诉记者,电梯夹着小孩的事儿他听说了。他认为这得从两方面说,一方面是家长乘梯前要看须知,因为每个公共场所的环境都不一样,乘梯的要求也不一样,看明白了再乘梯,乘梯时要把孩子看好。另外,作为商场等公共场所,应该贴出相关的须知,对于有危险或容易产生安全问题的部位要做说明。

  现场·物美玉蜓桥店

  警示标志拦不住粗心父母

  在物美玉蜓桥店,从地下1层到地上3层,扶梯是交叉型的,梯口处都有警示标志,而且还是好几种,上面分别写着“请领好您的小孩”、“请勿在手扶梯上嬉戏”、“请小心站稳”。上下行扶梯的夹角处都有一个红色的小牌,上面写着“小心碰头”,不过不太大。

  尽管如此,记者还是看到不少粗心的家长。不少孩子乘梯时坐在购物车里,有一位女士更是放心,站在购物车前,面向前方,扶着购物车的是两个女孩儿,前面的还没有购物车高,后面的也只比购物车高出半个头。而按照相关安全规范,乘坐扶梯时应该把孩子从儿童推车内抱起,不能让孩子坐在车内,更何况是购物车。但对这些安全规范,家长表示“没听说过”,而且认为坐在购物车内“孩子很安全,也很方便”。

  对于孩子来说,安全隐患不仅仅在扶梯处。尽管购物车上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只能让孩子面向推车者坐在座椅处,不能让孩子坐在购物车内。但在十多分钟里,记者看到了5个把孩子放在购物车里的家长。在人流交错的超市内,购物车经常互相挤碰,而孩子们有的站在购物车内,不时把手伸出购物车外,有的妈妈甚至转身去挑选商品,让孩子自己坐在购物车里玩耍……

  建议

  尽快制定新标准

  北京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社员朱良在获悉了西单新一代商城发生儿童被夹致死的事故后,向市政协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尽快制定并执行新的标准,加强自动扶梯的安全防护措施。

  “夹角挤压只是扶梯安全隐患的一部分,还有跌落风险等。”朱良表示,类似扶梯事故屡有发生,究其原因是目前很多公共场所自动扶梯的扶手装置外侧没有保护措施,乘梯人特别是儿童可能因为要看下面而探出头去,这样当扶梯运行到与楼板或对面扶梯的夹角处时,很容易发生事故。

  “按照现行标准,扶梯扶手高度为0.9至1.1米,可是一旦发生意外拥挤或冲撞,成人可能翻出去,无人看管的儿童也可能自己爬出去。尤其是火车站、大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自动扶梯,高度往往很高,甚至悬空,就是发生普通事故,人员也有可能从扶手翻落下去,造成伤亡。”

  朱良建议,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本市应制定自动扶梯安全防护规范,对人群密集场所和高空设置的自动扶梯增加额外安全防护装置,在扶手装置外侧加装护板、护网或护栏。对老的扶梯也应有相应的约束条款,逐步对全市在用自动扶梯进行改造,在一定时间补上护栏护网。

  “目前正在春运,应立即对重点场所开展一次自动扶梯安全评估,特别是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等处的自动扶梯尤其要注意,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应临时加派专人看护疏导。”

  观点

  家长疏忽应问责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青少年自护教育的主要发起人宗春山告诉记者,很多儿童意外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家长的疏忽造成的。

  “每年政府出资支持我们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夏令营,但是这么多年来报名参加的孩子、父母很少,都报英语班、补习班去了,很多人都认为危险离得很远。”

  一项调查显示,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时间六成以上是在节假日,发生的地点六成以上在家里。“今年庙会上走丢最多的是孩子,以前每年十一走失的也是孩子最多,这是为什么?是家长把孩子给忘了。”

  宗春山说,儿童有一种天性,就是尝试性错误,你越和他说不要这样做,他反而越想去做,所以说禁止并不等于安全。在儿童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前,监护人要有完全保护责任和义务。

  在美国,虐待罪中有一款是疏忽罪。一个母亲带着孩子去海边玩,结果孩子脸上紫外线过敏,这个母亲被判入狱8天;一个母亲带着孩子跳海,孩子死了,母亲获救,母亲被判无期徒刑。而在中国,发生这样的事,家长很多时候获得的却是社会的同情而不是谴责,而实际上,悲剧的根本原因正是他们的疏忽导致的。

  “父母该做的事情没有做,也是一种罪。”宗春山认为,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有一个重大的空白,法律上没有界定疏忽罪,应该尽快补上这一课。

  新闻链接

  扶梯三角区

  将强制加装防夹挡板

  扶梯安全的最新国家标准GB16899-2011将于今年7月1日启用,其更注重搭乘的安全性,通过强制加装弧形挡板封住扶梯的危险三角区。这将避免自动扶梯夹角再次“咬人”。

  记者了解到,新国标规定,悬挂式警示吊牌都须陆续更换成固定式的吊牌,强制安装在所有自动扶梯设备之上。而所有规定间距之内的自动扶梯之间,以及自动扶梯与建筑物之间产生的危险三角区都将被强制安装有弧形挡板,而旧国标只是建议加装防夹装置。新国标的出台,将使容易发生危险的三角区被封死。J029 X133

  西城今起

  整治扶梯安全

  从今天起,西城区将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自动扶梯安全整治,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

  昨天上午,针对男童被卡身亡事故,西单商业区紧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西单商业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要求各商家制定方案,应对突发事件。例如,在自动扶梯出入口附近的柜台销售人员,可以临时客串急救人员。商场内的保安,也要重点对扶梯进行巡查。

  除户内的扶梯外,西单大街上还有4座户外过街天桥设有扶梯。西单商业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已经发函,建议园林市政等产权及管理部门,完善、加装各种警示标志。

  有话要说

  孩子意外 家长首责

  对对爸爸(958267115):孩子意外,家长有责。

  余味:常看到有的家长边打手机边领着孩子过马路,甚至是横穿马路,如果出了事故,责任在谁呢?

  张博凡:如果电梯有相应的安全标志,而家长未尽到对孩子的监管责任,家长应该是全责。

  李英柱:出了这样的事,主要责任是家长。别忘记你是监护人,为什么不好好保护自己的孩子?因为你能做到。

  金闳伟:我们身边处处有危险:电、水、煤气、车、河、井……孩童无忌,家长带着孩子就要处处留心。

  364024563: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却忽略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了社会。

  秋之回忆(312885302):如果家长尽到责任,就是没有警示牌,孩子也不会出事。

  阿斯蓝(441470988):这和老人摔倒后无人管一样,是法律界定的悲哀。未成年人出了任何意外伤害,监护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随心所(564722241):支持尽快制定疏忽罪,让家长增加责任感,保护儿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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