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钱“卖儿”也是拐卖,将被判刑!

2010-09-02 16:41:27出处:太平洋亲子论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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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在最高法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对于强抢儿童出卖、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偷盗、捡拾儿童出卖等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是最高法首次明确出卖子女的行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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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狠心父出卖亲身婴儿 法不容判刑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是最近发生了一起父亲出卖自家婴儿的事情,最后,这个狠心的父亲没有逃脱法律的惩处。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拐卖儿童罪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10000元。

  家住怀远的赵某以家庭困难,无力喂养子女为由,于2010年元月10日将亲生子以20000元的价格卖给怀远县涡北新城区村民张某(另处)喂养。2010年元月14日,赵某为要回出卖的小孩,向公安局派出所投案,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退回赃款20000元。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赵某以出卖为目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亲生子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遂提起公诉。怀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被告人赵某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主动缴纳罚金,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夫妇生财路"别出心裁":不断生孩子并将其卖出

  巴南区夫妇朱立刚、张梅有这样一条“别出心裁”的财路:不断地生育孩子,并将其卖出。他们有6个孩子,其中一个送人得4000元,两个卖给他人得2000元。经起诉,该夫妇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刑。

  警方找到被卖婴儿做DNA鉴定

  这起出售亲儿案首次引起注意是源于今年年初的一则新闻报道。3月份,媒体记者接到新闻线索,称巴南区跳石镇梁岗村朱氏夫妇将四个亲生儿女出售给他人。记者佯称很想抱养一名婴儿。这对夫妇称“如果实在是想要也可以生一个,但价格是3万块,还必须过十个月才行”。

  此事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侦查。

  起先,二人并不承认卖过自家孩子,但在大量知情人士的指证下,公安机关找到了当年被卖的婴儿,通过DNA鉴定,铁证如山。见人证物证俱在,朱、张夫妇终于承认了自己的拐卖行为,并且供述了所有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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