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房“假离婚” 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2-11-08 09:58:27出处:其他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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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董和小赵这小两口为了买房,钻了法律地空子,办理了离婚手续,满以为自己婚姻很有信心的小董,却料不到女方很快另结新欢,男方一气之下打伤了“第三者”。随后,“第三者”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万多元。昨天,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9年,小董为了能在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时少付首付款,与妻子小赵协商办理离婚。虽然双方领了离婚证,但是他们仍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从未对外人说起离婚的事。自以为此事办得精明的小董万万没想到,小赵在离婚后不久,便与王某产生了暧昧关系。小董认为自己与小赵并不是实质上的离婚,小赵仍然是自己的妻子,所以对王某的介入心生怨恨。一次,小董看见小赵与王某在一起,无法抑制心中的愤怒,手持茶杯将王某砸伤。后经司法鉴定,王某的伤情为轻伤。事发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小董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

  庭审中,小董称,他一直坚信自己虽与小赵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他们的夫妻关系依然存在,所以他认为王某是介入他婚姻的第三者,王某对受伤的后果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对此,法官称,法律是严谨的,在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双方自愿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是真离婚,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因为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比买第一套房要高得多,所以现在有些购房者选择“假离婚”,以少交首付款,殊不知“假离婚”有看得见的“好处”,更藏着看不见的风险,假离婚是对婚姻的严重不负责任,原本的假离婚最后演变为弄假成真的案例并不在少数。“不要拿婚姻当儿戏,一味想着钻法律空子,否则很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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