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虐童幼儿师求原谅 采访对话全记录

2012-12-31 12:31:39出处:PCbaby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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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一:让颜艳红安心打工去吧

  舆论应该对颜艳红的应有权利和个人生活空间保持尊重。对公民个人来说,“罪刑法定”意味着“不受法外之法裁判”的权利。此前,网络上要求对颜艳红定罪、判刑的呼声可谓汹涌,就连温岭公安局宣传科科长陈秋高也坦承:“如果不是网络这么关注,案子办起来会更轻松”。在颜艳红被无罪释放后,那些强烈建议给颜艳红定罪的人也应为其一度被刑拘而反省。因为强烈的道德义愤而忽视个体应有的权利,这是舆论跑偏的实质。若人们从一开始就能既表达道德义愤又尊重法律,很可能颜艳红不会被刑拘即使只有几天,但名誉蒙受的阴影对其个人身心亦是重创。有人在转载纸媒报道时,置颜艳红“没有向受害小孩和家长道歉”以及“她现在不愿意再出来”的字眼于不顾,硬说其“不愿向受害者道歉”,转载者是否意识到,正是因为一些过激言论,才导致了颜艳红“现在不愿意再出来”呢?

  观点二:颜艳红获释不是“虐童案”终点

  全社会都应该重视和反思“虐童”现象。熨斗烫脸、胶带粘嘴、脱光衣服吹空调……近年来,各类虐童事件频发,而幼儿园更是成了此类丑行的高发区,理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有人认为,问题出在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的监管不力上;有人则认为教师的个人素质不高才是最直接的诱因;甚至有人将这种现象跟中国的教育体制联系起来……上述分析均不无道理。但笔者猜测,类似事件的发生是不是也暴露出某些教师心理上的一些问题?比如因工作压力过大或是感到社会对教师“不公平”,从而造成心理失衡甚至产生对社会和孩子的敌意?不要说我是危言耸听,看看他们的虐童手法就明白了那些匪夷所思的做法,心理健康的人还真不容易想得出来。我们对老师的虐童“创意”担忧的同时,也该为某些教师存在的“心理隐患”担忧。我们除了对虐待儿童的现象进行谴责,是不是也该关心一下教师的生存状况和心理状况,对某些教师进行一些心理方面的辅导和援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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