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过敏奶粉慎用

2008-06-03 09:19:59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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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过敏奶粉慎用

婴儿过敏奶粉慎用

  总之,过敏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慢性疾病,不论是胃肠症状(6个月内高发)、湿疹(1~3岁高发)、气喘(3岁以后高发),还是过敏性鼻炎(7~15岁以后高发),都应积极预防,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食物过敏的实际发生率比一般人自我觉察到的要少得多。许多调查显示,大约20%的人认为他们自己有食物过敏,但绝大多数主观的自我诊断并不能被科学地证实。专家用严格统一的诊断标准得出一个更为精确的估计,发现只有1-2%的个体真正有食物过敏。

  婴儿的免疫系统对外来抗原是否发生反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过敏性家族史” 。国外专家在牛奶蛋白质过敏的预测研究中发现,婴儿对牛奶过敏的发生率,在父母均没有过敏史时达到12%,父母一方有过敏史时为20%-32%,如果父母双方都有过敏史时,婴儿过敏的发生率高达43%,当父母双方有同样对牛奶蛋白质过敏的症状时,则将可高达72%。

  同时,大约有1%~2%的婴儿致敏是由于怀孕期有某些小分子食物抗原进入胎儿血中使胎儿免疫系统提前反应致敏,生后接触到同样物质便出现过敏的症状。通过母乳分泌的食物抗原也会使婴儿致敏,如母乳中可能含有微量未被消化或部分消化的牛奶蛋白、鸡蛋白、花生蛋白、麦谷蛋白微粒,有过敏倾向的婴儿摄入此种母乳就会出现过敏症状。

  婴儿食物致敏最常见的原因是在婴儿期过早(4-6月之前)地喂以含蛋白质较高的辅食(牛奶、鸡蛋、麦谷类等),因此时肠黏膜屏障尚未发育完善且小婴儿对辅食的消化吸收功能有限,容易发生小分子食物蛋白通过肠黏膜屏障进入婴儿血中引发过敏。因此,应在婴儿满6个月以后再添加辅食,特别是在有过敏家族史的婴幼儿,添加辅食更要小心。

  对这些有过敏家族史的婴儿,其喂养应采取预防过敏措施:

  哺乳期母亲早期应避免食用牛奶、鸡蛋、花生等食物(但应补充钙剂);婴儿单纯母乳喂养应持续至少6个月;

  断奶及接受配方奶的婴儿在12个月以前不应喂以纯牛奶或大豆蛋白配方奶, 有可能时应给予蛋白水解物配方饮食;

  婴儿6个月以前不应喂固体食物,12个月以前不应喂鲜牛奶或普通奶粉,至少24个月以后才可开始试喂全蛋、花生制品与鱼类。

  关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目前市场上有两大类,一类是以牛奶为基质加以改良制成,约占配方奶的80%;另一类以黄豆为基质制备。父母应根据婴幼儿不同的年龄和体质情况去选择不同的配方奶粉。为科学喂养起见,所有婴幼儿配方奶粉应在咨询医务人员之后才购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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